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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72(2/2)

只要还有一丝活气儿,就会拿起武,加到痛击俺答的行列之中。大家第一次发现,原来凶悍的蒙古人是如此脆弱,追上去,一刀,或者一枪,就能够结果对方的命。大家忘情杀戮着,宣心中的不满,将十几天来的

不论战斗意志,还是战术素养,完全是两个级别。

唐毅仔细看着战斗,从最初的兴奋,渐渐冷静下来。

蒙古人最擅长的无非是两手,正面突破和侧翼迂回,遇到了那些装备差,意志更差的明军,他们是很容易获胜的。

俞大猷跨上了战,他率领着城中其余的人,也杀了去。

果然没有一,或者一是完无缺的。

显然下的龙驹还是太少了,区区三百匹,本不够。

只要咬着牙,冲过硝烟,到了明军面前,基本战斗就结束了。

说到底还是要把大明自己的问题调理好,没有自己人添,大明不需要担心任何人。

除了少数家丁之外,刚刚放下锄的明军本不知如何战斗,偏偏那些家丁又是将领们的宝贝儿,轻易才舍不得拿去拼命,见情况不好,他们往往是第一个逃跑的,能打胜仗就奇了怪了。

通过观察,唐毅也不得不说,蒙古骑兵比起他们的老祖宗退化的太厉害了。

逃走,连回的勇气都没有。

龙骑击,所向睥睨!

所以历来重骑兵都作为决胜的杀手锏力量,只要扔去,就必须一锤定音,赢得胜利!

谭光的三百人追赶着蒙古骑兵仓皇逃走,就像是被牧羊犬驱赶的羊群一样,东一,西一,茫然无措,脑袋之中只剩下了一个跑字。

只能谢长生天,把你生在了一个没有英雄的时代,假如向前推,也先那些猛人,包括他的祖父达延汗,都比他厉害多了。如果再晚一段时间,碰上了全盛时期的戚继光,李成梁,俺答也要败得破血。要是等到野猪崛起,只怕他也不会比林丹汗好很多。

此刻已经不是打仗,而是屠杀!

很多明军的火铳手,闭着击一,掉就跑,没办法,火铳容易炸膛,而且还不如人家的弓箭的远,劣质的火药使得铅打在棉甲上,往往就像是蚊叮了一下。

弗里斯兰拥有硕大的型,迅捷的速度,悍的爆发力,它们甚至会张开大,撕咬对方战的脖颈,置对手于死地。比碗还大的蹄,踏在对手的上,立刻骨碎裂,无可救药……

但是,庞大的型,使得它们的耐久力不免降低,临阵三板斧,如果不能快速解决对手,就会陷苦战,几乎是所有重骑兵的通病。

这话有些独孤求败,可事实就是如此,谢老祖宗吧,几千年的时间,打下了庞大的疆土,繁衍了足够的后代,拥有无与比的量。在丛林世界,中国就是一只象,大到那些财狼虎豹,都奈何不了。当然前提是这只大象不能生病,不能倒下,不然庞大的躯就会成为滋养其他野兽的超级餐……

唐毅靠在城墙的垛,浮想联翩,有闲心瞎想,就代表着战斗没有了悬念。

仔细对比之后,唐毅不得不说,俺答,你本不算是英雄!

如果能维持一支一万左右的重骑兵,加上五万轻骑,辅以火铳,火炮,和蒙古人对攻,绝对不会吃亏,甚至可以横扫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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