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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律师,接下来是不是得上诉?”米家鸿一脸愁容的问
。
本案中,被告人虽然已经取得了执业医师资格,但是并未向相应的卫生行政
门
行注册,而且在私自接诊时导致了患者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行医罪。完毕。”检察员回应
。
“针对辩护人的辩护,公诉人主要发表以下观
:
“辩护人
据检察员的辩护意见和回应,发表以下辩护意见:
这样
只会让本该治病救人的医生更加的畏手畏脚,遇到真正需要救治的患者不是先去救死扶伤,而是先考虑自己会不会被判刑。同时,这也会使本已不堪重负的医疗保健网运行更加困难。而这一切绝非立法本意。
“检察员可以回应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审判长低着
不知
在写什么,随后抬
看向公诉人席,说
。
公诉人认为,之所以如此规定不仅仅是为了方便对医务人员的
理,更是为了规范医务人员的执业,避免黑诊所的泛滥。同时也是为了保护人民的健康。
辩护人认为,当一个行为被认定为‘非法’时,一般包
两
情况:行政违法和刑事违法(也就是犯罪)。
法院认为,被告人陶继无视国家有关医生执业行医的
理规定,在未
注册后的医师,可以在医疗和保健等机构中
照注册的执业地
、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如上述事项发生变更,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
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据《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
门申请注册。
由此可知,未经医师注册,即便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也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行医人如违反上述规定,即构成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行医罪。
第764章 走麦城?!
从现实来看,在缺医少药的广大农村地区,医疗保健人员更是缺乏,要找一名受过正规医学教育的医师很困难。
不论法官是否了解执业医师资格设立的目的,方轶都觉得有必要向法
说明,因为这不是普通人能了解的,也不是法律人士都了解的。
“辩护人可以回应检察员的意见。”审判长听完检察员的回应后,看向辩护席,接着说
。
本案中,被告人陶继不仅
有医师执业资格和丰富的经验,而且在对患者注
青霉素过程中也完全
照医疗
作规程,患者在注
青霉素后发生过
反应,被告人也采取了措施,但最后患者还是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大门外路边的树
下,方轶
皱眉
,陶雪红和米家鸿夫妻脸
不太好看。一旁的云乔觉得气氛有些压抑。
对于那些已经
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人,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的,或者未向卫生行政
门注册,未领取“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就
行行医活动,只是违反了执业医师法对医师执业活动行政
理的规定,虽然从广义上讲属于非法行医,但行为
质仅属于行政违法,应当给予行政
罚,而不是刑事
罚。
……
‘非法行医’,如果仅从字面
义去分析,同样包括上述两
情况。不应机械的认为,凡属于行政违法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均构成犯罪。
审结束后,审判长
行了当
宣判。
在此状况下,如果将
本不
备医学知识,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的非法行医,与
有执业医师资格,即
有国家认可的医学知识和技术的人违反有关医政
理规定,为人看病等同起来,甚至将其与
有医师执业证书的人超
执业地
、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为患者看病,都视为《刑法》上的‘非法行医’,是不切实际的。
“嗯,现在只能上诉。陶老爷
当
表示不服判决,我也认为法院认定的事实有误,适用的法律错误,二审有改判的可能。”方轶
神
定的说
。
辩护人认为,一个人的行为是否属于‘非法行医’,要从立法本意
发,
据
案件
行
分析,绝不能望文生义,搞一刀切。
,是因为法官和对面的公诉人都属于法律人士,对于律师准
制度的了解程度比医师准
制度了解的更
,更透彻。这样比较有利于法官理解卫生
门设置执业医师资格的目的。
“方律师,二审我们一定要打,全靠您了。”陶雪红
中
着泪
,目光
定的说
。
这
过
反应,在医学上不经常发生,与患者的
质有很大的关系,即便在医院内注
针剂也是无法预料和避免的,所以辩护人认为,本案在法律上应属意外事件。被告人不应承担刑事责任。完毕。”方轶回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