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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似一只在深夜被邀请进教堂的狐狸,忽然嗅到了圣水的味道,惊讶地发现自己竟不讨厌,甚至有几分想就着那泓清水,梳洗一番漂亮皮毛,早些登场。
“真了不起。”
君舍忽然偏过头,对着天鹅绒软垫上那只昏昏欲睡的猫开口,语调很轻,像在评价一出他原本绝无兴趣买票观看的舞台剧。
“狮子和兔子的心头肉,金贵得能镶进王冠里的小东西,居然要招一只名声糟糕的狐狸当教父。这算是格林童话的最新续篇,还是上帝老人家一时兴起,编排的讽刺剧?”
俾斯麦不答,只投去一道恨铁不成钢的睨视,半闭着眼将脸埋进前爪,一副眼不见为净的模样。
“你也觉得好,是不是?”君舍兀自喃喃。“你早被她收买了,一路吃她的鱼,睡她的藤椅。”
长毛猫像是终于嫌他过于絮叨,纵身跳进藤篮里,拿后脑勺对着他,尾巴懒懒一甩,算作最后的回应。
棕发男人却像是得了默许,继续梦呓般自语:
“我该送什么贺礼?一册《如何识别并优雅地走出任何审讯室》儿童绘本?还是一副纸牌,让他在别的孩子祷告‘阿门’的时候,先学会如何玩一把漂亮的梭哈?”
他又笑了一声,像从孤寂的烟囱里散出来的一点余灰。
高脚杯在指间晃了两晃,举向那盏绿台灯,做了一个极随意的敬酒姿势。
不知是在敬还不会走路的小王子,还是在敬那个把生活过得像童话一样认真、认真得让他不知该报以嘲笑,还是该跟着信的女人。
“那只金毛幼崽以后要是学坏,账恐怕都得算在教父头上。”
俾斯麦终于掀开一只眼皮,扭过头,饶有深意地觑着他,分明在说:装吧,继续装,你的尾巴快把墙角那盏烛台撂倒了。
君舍被它看得不自在,伸手去弹它耳尖,猫一偏头躲开了,肥脸还故作凶猛地“呵”了一下。
巷子里起了风,他却仍能闻见一丝极淡的玫瑰奶香,甜腻得令人烦躁,又甜腻得让人忍不住再去闻第二口。
“教父。”
他再次徐徐咀嚼了一遍,仿佛在品鉴一个从旧字典里掉出来的生僻字。
让一个连弥撒流程都背不熟、灵魂早已被抵押殆尽的盖世太保前上校,去给圣骑士和公主的骨血洒圣水,站在圣坛边上,往后还会被一个叫“和平”的孩子喊“Pate”。
这等同于让一只夜行动物去参加晨祷——堪称蒙特勒本年最荒谬的戏码,比丘吉尔躲在这座小镇里写回忆录还要胜上三分。
那头开铁皮罐头的狮子,从铁蒺藜里挣扎而出,终究还是一瘸一拐,把那只兔子叼回了自己的窝,而兔子,为他诞下了一头金发蓝眼的小王狮。
如今,那头山居的狮子,居然又凑齐了一队圆桌骑士,还准备在山下铁皮棚里,叮叮当当地重铸他的钢铁王国。
对此,狐狸还能说什么?
这世界对他总是过分“慷慨”,他几乎想吐出句不太体面的话。狐狸什么都没捞着,哦,不,他“捞着”了,被兔子强行拽上舞台,塞了一个不太合身的圣职戏服。
君舍起身,在窗前来回踱了两步,突然福至心灵,竟觉得这也不赖。
“其实…又有什么想不到的呢?”
他站定,偏头朝向那团金色毛球,嘴角极轻地一扯,眉眼微弯,像是被自己逗笑,又似是对整个荒唐的世界举白旗。
长毛猫背对着他,一门心思舔着爪子,连耳朵尖都没转一下,显然早就听厌了这些内心独白。
“狮子太正直,不会教幼崽怎么在森林里藏尾巴,而老实巴交的兔子更不会,总得有动物告诉他,森林里哪里能下脚,哪里会被毒藤绊倒。”
而狐狸,至少比狮子会逃命,比兔子会记仇。这世上又有谁,比它更懂怎么在暗处走,在明处演,在森林大火里,找到全身而退的洞口?
“教父…呵,教父可有太多能教,”他得出结论。
以后狮子爸爸教他立正,兔妈妈教他机警,狐狸就悄悄教他:如何绕过老爹的岗哨,去后山上掏鸟蛋。
毕竟… 再威风凛凛的老王狮,也总有打盹犯困的时候。
假以时日,那只幼崽会长出兔子的耳朵、狮子的鬃毛,但尾巴稍上,或许会有一撮狐狸毛,他会早早学会了怎么从神父的袍子下,神不知鬼不觉地偷糖吃。
“等他们发现小王子不光会踢正步,还会在树影里走路不响,那才是好戏开场。”
这么懒懒散散说着,君舍竟自己先笑起来,脑海已经浮现出那对夫妇在草地上皱眉的模样。
狮子会先动怒,兔子会先心软,一个非要把尾巴揪去剪掉,一个急急忙忙要替他把尾巴藏起来。
“狐狸自然会告诉他,留着它,小家伙,这尾巴漂亮得很,夜里能当围脖,冬天走在雪地里,冬天走在雪里不会冷。”
这感觉,活像一场即兴牌局里,本是满手散牌,连个对子都凑不齐,正打算把筹码往桌上一推,说句“不玩了”,终于有人把那张“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