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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其实我们可以打电话的,那个比较方便,现在似乎很少有人写信了(划掉),当然,你要是愿意,我们也可以就这么写着,我觉得
复古的,很好,很酷。
他现在开始和你的
约会了,有时候我觉得他们还
般
的,上次菲奥娜还让我去,但我拒绝了,因为路易斯显然不乐意。
昨天我注意到路易斯和菲奥娜公布结婚消息的时候你似乎不是特别
兴?为什么呢?
我也不喜
那
地方,我更喜
咖啡厅和图书馆,如果不算冒犯的话,这个周末你有空吗?我知
有一个特别
的地方。
你忠诚的朋友,
尔斯。”
多洛莉丝没想到第一封信就给了她一个这么大的震撼,五味杂陈的发了一会儿愣,她才将手伸向下一封信。
她.....她
本无法将这个写信的人和冷若冰霜,常年不苟言笑得令人害怕的
尔斯叔叔联系到一块儿!!
谢谢你帮我找到那本书,那对我还
重要的。路易斯总是
跟我恶作剧,有时候我会为此
到困扰,但还好你这次帮了我的忙。
当然,这都得看你自己的喜好,因为我明白你不喜
派对或者宴会之类的场所,相信我也是一样的,他们放的音乐都太大声了,而且大家都很疯狂,在斯通家,我看到有人躲在厕所里
大麻。(那不是什么好东西,别去了解,也千万别碰,别人给你就说不要。)
你最近怎么样?我上次去了斯通家的派对,没看到你,我还以为你会来呢。
“亲
的萨曼莎:
展信祝佳。
信拆开了来。
展开信纸,多洛莉丝确认了自己的预
。
上次他们吵架,我都被
多洛莉丝几乎是立刻就能从字里行间
受到当年年轻的
尔斯叔叔对萨曼莎的腼腆的
意,这让她心神恍惚了一下。
三个信封看上去一样,就是最普通的那
,然而她拆开第一封信的时候,却闻到了淡淡的香
味。
这可能就是写信的魅力吧,我猜,也确实
浪漫的。
姨妈?原来这里是萨曼莎姨妈的房间。
其实我想向你提一个建议,你知
,毕竟你
都开始逐渐
到这个社会中了,我想你也应该稍微多和大家接
一下,也许这能帮助你们找到你们想找的人呢?
她心里有了预
,这封信有可能是谁写的.....
着薄薄的一页信纸,多洛莉丝将信封翻了个面,在上面看到了笔迹端正规规矩矩的一行字
“亲
的萨曼萨:
展信祝佳。
从这封信里,她能
觉到的
尔斯简直就像是另一个人了,笔
都十分端正,不难看
来写信人是个十分生涩,还带着几分稚气,也许还有可能带一
书呆
之类好学生的属
......
上次给你写信好像是很久以前了,上次我还向你提议可以使用电话,现在你学会了,我反而觉得不如我们
换信件的时候那么让人心情愉快。
——给萨曼莎。
他们已经维持恋人关系很久了,有时候我都羡慕他们的
情,像是
厚的永远不会分开一样。哦不对,他们都要结婚了,当然也不会分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