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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0(2/2)

小锺:



也不过需要的就是一个手掌的温度。在惶然的前半生,那稀有的关心与倚靠,到来都成为戒不掉的毒。以前总不甘心为何就不能独占一份完整的情,铆足了全力绷了神经,就怕自己失了分被比下去,竟不知这样的经年累月已让自己被蛀坏得多严重。在汤玛斯伸手扳我肩的那瞬间,我觉自己像一座朽屋随时会垮在地。

即使我从来都不相信一见钟情。

毕竟在台湾,他不但得不到最好的治疗,也永远得活在异样的光中。

可不可以不再奢求完整?可不可以不要再追问真相?能不能就当作这是此生最后一段,如果可以永远不让对方的另一半知的话——?

终于有这样一个人,在他的上没有拥挤公车里猥琐男过所留下的气味,不会让我想起暗三温里满地沾满的卫生纸,终于让我暂时遗忘了那年姚上的土黄军训制服,还有在我以脸颊贴近时,曾嗅到的淡淡的汗臭与游泳池里的漂白刺鼻。多年后我仍然记得,当他靠近边时,我嗅到的是经过长年光烘烤过的肌肤所散放的金黄啤酒香,还有齿间带了薄荷香糖气息的呼

我没有立刻回过去。情愿继续背对着那些该知却不想知的。

低沉的声线,像灼的指尖,突然在背上写下了一行不可告人的留言,随即冷却,凉凉地只剩下背脊间宛如人海中久别重逢后的一泪迹。

我劝你最好赶快去检查。

除此之外,我跟你已无话可说。

放下麦克风说了声对不起,不顾其他人的抗议,我独自离开了拥挤霉臭的包厢。KTV外的人行上,周末夜的人与几个小时前无异。想到自己这年已经三十八了,过去这十几年就这样醉生梦死过去了,怎么就没有一个人会为我停留呢?

当时不是没有抗拒。我不是不知自己的弱。每次当罪恶与羞耻心联手开始作祟,我需要被的渴望便如同添加了柴火般,总会病态地焕发起来。

怕万一太快回,也许就什么都没了。

大约四个月前汤玛斯发现他得了AIDS。

一九九五年秋阿崇从国寄来的那封信,是他唯一也是最后的消息。没有联络住址,信纸上也只有短短几行字。即便在看完后立刻就被我成了废纸,但信的内容却早已刻在心中,二十年后,我依然随时可以一字不漏照背原文——

不都是不了了之,难前这一个吗?……

我没想到你竟然会这样对我。你和汤玛斯的事,他全都告诉我了。

我会决定与他远走飞的真正原因,你现在知了。

太多的时候,在三温在公园在摇吧,我们早已把那天雷勾动地火的会用到疲乏。目光伫留,常是因为太了解彼此所受之苦而送劳奖品,所有等待的焦虑与难堪,最后都只能靠着互相施舍的目光得到一些补偿。一旦当对方的目光变得蓄而温,不是我习惯的鲁饥馋,反让我陷戒慎恐慌想要逃避。见我握着麦克风迟迟不声,一旁的汤玛斯愣了几秒,只好尴尬地自己接唱下去。边唱边不停转过脸朝着我打量,最后合唱竟变成了对着我的独唱。

原来背对着才是最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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