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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一十六章 以前(2/2)

那是冯雪珊第一次认认真真地看一个小男孩哭,不是因为摔到痛到,还哭得很伤心。

既然已经被发现了,还这么不跟自己见外,冯雪珊也只好来到小男孩面前,想了想将自己的手帕递给他,然后说:“我来帮你把它埋了吧。”

不过周至给冯雪珊留下的哭哭啼啼那次印象太刻,刻到都没有把周至当一个男生在看待,反倒如同一个闺

为人大方,乐于助人,则是孔夫给他的教育;而随洒脱,应该是那个叫庄的先生教他的。

这时候小男孩抬起,见到了正躲在树后偷看他的冯雪珊,奇怪的是没有被窥破窘境的恼羞成怒,却哭得更伤心了,甚至还对着冯雪珊噎起来:“我的乌死了……”

而这两样东西,又带给他一淡然和不计较的态度。

这样的人如果再上才华,毫无疑问是很容易受到大家的迎的,但是冯雪珊却知,这些只是周至锲而不舍的追逐那些学问后,才带给他的气质上的转变。

原本的周至什么样她最清楚,自尊到不容人看见一瑕疵,骄横到不容人提异议。

周至的格其实不是开朗,而是读书带给他的一“伪阅历伪经验”,也就是从书上看来的,前人的阅历和经验。

一天放学,冯雪珊发现周至没有沿着山坡石阶向下走,而是朝广场边上走,一时鬼使神差的好奇,让她跟了上去。

很多人都没有像冯雪珊这样和周至一起亲密地长大,在周至便成这样之前就已经认识他,从而知他最本的一面。

一直跟到了现在江舒意家所在前那片公路旁的法国梧桐林里,周至从书包里掏一个纸袋,然后找了树枝挖起了地,刨了一个坑,刨着刨着,冯雪珊就见到他的泪下来了。

虽然成绩很好,老师偏袒,但是在冯雪珊里,说到底,还是一个无聊纨绔。

那是小学五年级,那时候两人甚至都不在一个班,不过因为家住得近,上学放学的路上经常能够见到,因此冯雪珊认识周至,有时候还会故意跟在他后面回家。

冯雪珊就觉得心了,难受了,有一想要去安这个小男孩的冲动。

直到自己痴迷的那个宿舍楼上的小哥哥不见了,冯雪珊才发现一直陪自己边的周至,已经脱胎换骨成了另一个人。

同样的,幽默其实就是语言组织能力和无厘的天行空的联想能力的合成,除了外婆给他的遗传和言传教外,也有后天的练习,比如那份叫《演讲与辩论》的杂志。

然而友谊的发生往往就是这样的神奇,那一次在冯雪珊撞破了周至的和脆弱后,两人第一次觉得对方可以成为朋友。

周至的格说白了就是学识渊博,格开朗,言语幽默风趣,为人大方,乐于助人,对任何人都没有坏心,随洒脱。

有更多的时间去了解,有了这段缓冲,想来对两人的关系应该有所促

从那天过后,两人就成了朋友,上学放学的时候碰到,就会一起走。

到了初中两人到了一个班,又到了一些朋友,情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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