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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了郑娟倒得一碗开
后,苏明哲恋恋不舍,告辞
:
那同事就劝说周秉坤,太平胡同什么人都有,以后别走这边了。
苏明哲说了一下自家地址,还不等郑母多问,就自动把自己家的情况,还有自己目前的情况讲了一遍,到最后才说
:
这倒不是说,光字片有多好。
自家住在太平胡同,老太太自然对住在光字片的苏明哲不会有什么意见。
郑娟
神里虽然带着羞意,更多的却是一
奔放和
情。
这不是缘分是什么?
“……”
有这么一句话,就能知
‘光字片’在吉
市是个什么地位。
苏明哲几个月才回吉
市一趟,回来一次,就能凑巧救下自己闺女。
不过,都这个时候了,苏明哲也不在乎,是自己救郑娟,还是郑娟救自己了。
郑母听到苏明哲是光字片的,笑得更是合不拢嘴了。
“小伙
,你是哪里的人啊?”
苏明哲走
郑家,回过
,就见郑娟站在街
灯光下,虽然穿的衣服都是补丁摞补丁,但
“大娘,这天都黑了,我就不多打扰了,你们早
休息,我明天再过来。”
而自己相中的是郑娟,
太平胡同什么事啊。
在婚姻市场上,甚至一些城市里没
的小混混都比知青吃香。
他最初还
怕,这老太太知
自己是知青
份后,就把自己赶
去呢。
而且这
看不起、鄙视、嫌弃,已经到了连走捷径都不乐意从太平胡同经过的程度。
太平胡同脏
差,五毒俱全,那是太平胡同某些人的关系,和郑家没什么关系。
周秉坤听到问话,都只能羞红着脸说:“我就是想绕个近路。”
“大娘,我家是光字片,光义街的。”
苏明哲现在恨不得立刻就把郑娟娶回家,不过他也知
,心急吃不了
豆腐。
结果,苏明哲没想到,这老太太对自己的知青
份
本无所谓。
郑家一家三
都是好人,这就够了。
电视剧中,周秉坤来郑家送钱,被同事看到,就一脸嫌弃的问他:“你怎么会来太平胡同啊?”
恰恰相反,在吉
市市区,有这么一句话:
如果这个小伙
没对象的话,看起来也算是一个良
。
但是,在吉
市,有个地方比‘光字片’还要令人嫌恶,那就是太平胡同。
苏明哲面对郑娟的解释,犹豫了一下,也不多
解释。
甚至,苏明哲的知青
份,老太太也没当回事。
小混混调戏,是这个……苏大哥救我
来的。”
由此可以推断
:
光字片的人,还看不起、鄙视、嫌弃‘太平胡同’。
在这
郑母和苏明哲互相都有意的情况下,本该是当事人的郑娟,看了苏明哲几
后,反倒低着
,听着母亲和苏明哲聊个没完没了。
不仅仅是老太太有这样的想法,受母亲影响的郑娟,明显也是这么想的。
“呵呵,光字片的
好。”
刚才的情况,明明是自己英雄救
不成,反被
女救。
在老太太看来,苏明哲和自己闺女有缘。
苏明哲见老太太对自己
满意,心里还在乐呵。
其实,这里面也有老太太
比较‘佛系’的缘故。
周秉坤这样的老实人,都免不了对太平胡同鄙视,谈起自己经过太平胡同,都羞愧不已。
“娟啊,明哲都要走了,你快去送送啊。”
“我刚才是去共乐区给人送家书,没想到会碰上小混混当街耍
氓,这才……”
要不然,她也不至于,看向苏明哲的
神,有些‘审视’和‘羞涩’。
郑母见到苏明哲长相不错,穿的也不错,再看自己闺女和苏明哲的架势,不由得就无声地笑了起来。
而苏明哲对郑家居住在太平胡同,也没什么特殊
觉。
“好男不扎辫,好女不嫁光字片。”
知青这个
份,在这个年代多少有
尴尬,从
份上来讲,属于农村
,但是
质却‘非农、非兵、非工’。
郑母自然是看到了苏明哲对自己闺女‘虎视眈眈’,她现在也
不得,苏明哲能早
把自己闺女娶走,所以听到苏明哲要走,立刻对着自己闺女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