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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有几
要求,不
准备贯彻的海事法到底是哪一
版本,希望执委会的各
门能够协调。”
甲随即提
了自己的要求。
“我也赞成现在开始慢慢
行司法
系的建设。”发言的使东门
雨。他主
东门市的
易,也时而要
理商业纠纷。邬德的困惑他也有。
当然这些
千瞩是不会向任何人说得。他相信这
思路,执委会的多数人都是看得
来的,不过世界上的很多事情就是心里明白就好了,用不着到
说。
“当然不是,移
给海事法院的是在执法行动中捕获的船只,比如在清剿海盗,缉私之类的行动中。”
多数执委就是觉得现在还不是引
司法
系的时候。一旦建立起了司法制度。很多事情
理就复杂化了。本来抓到一个土匪,捕获一个窃贼,直接由警察总
判决送劳改队就完事了,
理起来防备快捷。一旦搞了司法
系,就牵扯到证据搜集、起诉、判决之类的事情,即使他们不玩什么公诉、辩护之类的
活,仅仅是例行公事的走个形式,过完全
程序还是要
费大量的时间,未免效率不
。
“这个不好界定。比如缉私,这个好说。剿匪之类的治安行动,郑芝龙、刘香也是海盗,但是对这些人作战就不能说是治安执法行动了吧?象郑芝龙这样的
无霸,我们得用倾国之力去对付才行。”
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之后,最后执委会决定:海事法院的裁决权限不包括海盗案件。凡是牵涉到海盗的案件的审理和裁决依然归属警察总
理。并且以海事法
甲一时语
。这个界定原本并不困难。但是穿越集团现在本
的地位并不分明。使得定义战争和执法行动变得困难起来了。
第二条是在海上捕获的人员,包括海盗、非法捕鱼人员、走私分
之类的人
,必须由海事法院审判判决之后再
行
理。过去穿越集团秉承不
谁抓到的俘虏,都归内务委员会统一
置。
“第一、在执法动中捕获的船只,必须先由海事法院扣留。在海事法院没有
判决之前,各
门不能先行
置……”
“等等,这可有问题了。”陈海
提问,“现在是海军战斗中捕获的船只移
给计委统一
置的,以后要全
给海事法院?”
“我赞同从海事法院开始,逐步健全我们的司法制度。这是我们民政
系的
本!”
“还有审判问题怕也不好解决。”冉耀慢腾腾的代表内务委员会发言了,“还是刚才扯到的海盗定义问题。”
邬徳却很赞同:
选择
晓松当这个队长不仅是因为他本行
这个,还考虑了他的
并非PLA海军。一旦海岸警备队被独立分离
来,不容易受到海军的影响。
千瞩还有另外一层想法没有挑明:目前的穿越集团还属于势单力薄,等他们占领海南、台湾,经略南洋之后,海上力量
的实力会急剧膨胀。为了避免一家独大的局面。势必要对海上力量
行分割。现在的一个空
机构,到时候就可以直接分割
去――海岸警备队独立建军是国际惯例,海军也无话可说。
随着他们控制下的百姓越来越多,司法事务也逐渐增加,刑事案件,民事纠纷一样都不缺。如果说之治安和刑事案件好歹有
草草拟定的《治安法》可用,算有法可依,
理起来相对便捷之外,民事上的纠纷则完全毫无章法可循。邬德现在每天都要
理属下百姓的民事纠纷。耗费了大量时间
力不算,他还不懂法律,更不用复杂晦涩的民法了。现在搞得判决完全以他自己的好恶和对公正的理解来
行判决,虽然力求公正,还是觉得有些不安。
“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啊。说吧。”文徳嗣笑
。
“便于协调。抬
太大了,就不好协调了。”
千瞩
蓄的说。
民事纠纷有它的复杂
,又牵涉到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与百姓的切
利益有极大的关系。邬德觉得总是这样对付着下去总不是事情。就多次上书执委会,要求搞民事法院系统。执委会觉得多此一举。一直没同意。只是把学法学的人给他派去了几个帮忙。
构?直接让专业
门和海军协调不就是了?”事后
甲不解的问
千瞩。
“先不要打岔,让
甲说完。最后再讨论。”文徳嗣说。
执委会觉得成立一个专业海事法
也不错。反正
甲的这个海关关长也是闲着,
脆就让他去搞这个什么法
好了。于是就同意在博铺设立博铺海事法院,和海关共用一
机构。
甲明白了。这纯粹是为了照顾海军的面
。否则堂堂的海军受海关或者海事法院指挥――哪怕只是暂时的执行任务,这群人的面
恐怕也会觉得落不下来。搞一个次级
门来对
,协调起来就容易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