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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算大多数元老还是明白人……”东门
雨想。“不然可真得天下大
了。”
“从法律层面禁止一切投献是很容易的,”于鄂
说,“加
去也好。但是一个条款不能解决全
问题,因为投献大多是以正常的买卖手续来
行的,完全可以
得合法。要防微杜渐的话最好连元老家属经商也禁止掉,”
在契卡工作的金枝
表达了意见:“我看过于馆长写得一些资料,投献的主要目的还是为了避税,咱们只要
到:征收合理,不至于无法负担;一视同仁,不
谁得企业或者土地,都要
章纳税,投献变得无利可图,还要担风险,自然就没人
了。”
“你就这么想遭人恨啊。”
甲笑
。
“禁止元老家属经商未免太
人所难了吧。”
甲表示疑虑,“第一,元老们本
有这样的需求;第二,元老家属亦得有个
面的
路,总不见得人人去从政从军当
,
技术人员科学家又不是每个人都有这个本事的。”
“不,这事没这么简单。除了避税之外,投献的动机还有取得庇护的动机在内。这个庇护有两重意思,一是避免公私
扰――这
在我们完成社会改造之后可以大致保证;另一面,亦可以利用元老的权势和影响力来争取更多的利益。这
恐怕是我们无法完全避免的。”
甲说,“投献这
现象,即使在21世纪的中国也以改
换面的形式存在,如果我们不能从制度上有所限制,仅仅以一条纪律条款的形式禁止是没有多大用
的。”
不过这些话他是不能说得:不少元老对自己的“领导才能”还有抱有“玫瑰
的幻想”,对龙傲天式的“收小弟”模式有着
烈的憧憬,觉得只要归化民对他个人效忠了。就是指哪打哪,忠诚度99的NPC,纵然有时候忠诚度会下降,多多颁下赏赐就能很快让忠诚度上升……打破这
幻想要遭人恨的。
么有利于民主了。”东门
雨在私下里吐槽
。
“投献本
是一个落后的,甚至可以说是有害的现象。应该在法律层面上彻底的予以禁止。”
“契卡的职能,现在还没完全定,”
甲说,“不过你可以放心,归化民
反腐这块必然还是你的
门经手,至于是不是能
到纪委,恐怕还得讨论讨论……”
亦有人对纪律条例里的某些条款有异议,诸如经商和投献的问题。经商还可以理解,这是给元老家属开一个
。但是投献条款里对元老家属能否接受投献未
规定,有人提
应该加以明确的禁止:
“为了元老院的大业,我个人的荣辱都不在心上。”裔凡大义凛然。
怎么从制度上
行限制?
甲的看法是必须降低元老对行政机关的影响力。在他看来这是托庇于元老最明显的优势所在――然而这也是最难
到的,甚至可以说是不可能
到的。元老院的行政机构几乎是完全依靠元老的领导才能正常运转的。目前在元老纪律条款中已经明确写
了元老不得以“写条
”或者“打招呼”的方式
涉行政程序,并且规定了元老的一切指示都要以书面形式存档。但是到底能起多大作用他是存疑的。
“老
啊,咱们既然有了元老纪律,纪委的工作怎么也得给咱们契卡来
啊,我们
门可一直战斗在反腐第一线,经验多,专业
……”裔凡揪住
甲。就差用哀求的
气说话了。
“你放心,苟利国家生与死,岂以祸福趋避之!我一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裔凡拍着
脯表示自己的决心,他盘算着要不要透
几个重大腐败案的线索,最后决定还是暂时不说为妙――什么时候权限落到自己这里了,什么时候再说也来得及。
照法学会的思路,元老在本
门本单位有很大的影响力这是不可避免的,也是现阶段必须容忍的,重
在于预防元老的“跨
门”影响力。特别是对归化民
的影响力。为此法学会提
了一个重要的论
,那就是元老院必须效法皇帝,在归化民和土著中造就“生杀荣辱皆
于上恩”的印象。
来说一切对归化民
的奖惩,均必须
调
自“元老院”这个集
,而非某个元老。通过纪律条例的形式,严格禁止元老跨
门
行
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