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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钿也赞同陈
壮的意见,
:“我闻临
百姓,多逆人理,不知族属,苟有忿怨,不能自胜,则执
恣相殴击,岂择尊长也?其百姓,不明礼义,生虽同胞,情同胡越,居虽同室,迹尤路人,以至计分毫之利而弃绝至恩,岂知兄弟之义哉?此皆风俗薄恶,人
之
害。澳洲人自称宋裔,‘拗相公’变法,
呼‘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宋神宗实录》评新党‘假名继述,公肆诋欺,尽虚
熙宁变更之臣’。后世皆以为宋之亡,柄用小人之过也。小人者,何也?丁谓、蔡卞、章惇、王安石之
。祖先者,我
之所自
也,定于有生之初而不易者。尊祖,则谨守祖宗遗训。立宗
,明世系,使人人各知来
。置族田,设义庄,族中鳏寡贫弱皆有所倚,所以收族也。此乃千年传承之宗法。澳洲人今行恶法,
毁我宗族,散我族人,以夷变夏,其心可诛!”
话虽说得冠冕堂皇,但他们心里都敞亮,澳洲人之所以视宗族为
中钉,是因为卧榻之下岂容他人酣睡。澳洲人想建立的是像秦始皇一样法令直达基层的制度,不容许治下存在庞大的地方势力,
但陈
壮也不得不承认“大明国情”和髡贼完全不同,即使知
澳洲人的兵制有其过人之
,却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效仿。
言非虚。”
更要命的是何吾驺也是军

,在场的人都明白刘大霖没有当面挑明而说李孙宸,算是给何吾驺这個同年兄弟留了面
。
他随即说
:“澳宋虽有君,然曰虚君。虚者,不实也。权柄皆归元老院,岂非曹
挟天
以令诸侯?澳洲人所谓人人平等之法,乃三千年未有之剧变,不啻于
秋战国礼崩乐坏。父与
可平等耶?孝乃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
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
行
,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
。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要君者无上,非圣人者无法,非孝者无亲。此大
之
也!”
自古帝王之学
心便是外儒内法。澳洲人的作为,其实对读书人来说并无稀罕。然而秦固然最后一统六国,却也留下了“二世而亡”的历史教训,汉代明面上“独尊儒术”实则“外儒内法”,本质就是对秦代政治的修正。
何吾驺闻言神情微变。李孙宸是他同乡,任南京礼
尚书之后,在原公有的军
葬地大军山,筑围墙,装潢其门曰“尚书始祖山庄”,以示与众军
有别,只是在每年清明至墓闭期间,才开放任军
各姓后人
内拜扫,正是由于军
地位低下,李氏急不可待地想抹去其
痕迹。
其实朱元璋分立军
的时候,并不像两晋南北朝那样视军
为贱籍,军
除了军役负担和受卫所
理之外,与民
并无不同。并无特殊的歧视
政策。明代许多官员都是军

,最有名的便是张居正。
刘大霖继续说
:“伏波军中官兵平等,军官不得折辱士兵,否则有士兵委员会检举。军婚受法律保护,如有浪
勾引士卒之妇,元老院亦予以严惩。士兵月饷两元,不经长官之手,当面发饷,绝不克扣,餐
皆由军中供应,每年发夏、冬军服各两
,军中特设军医免费治病,皆有妙手回
之能。生有所养,病有所倚,死
翠岗。孙
曰:主孰有
?将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众孰
?士卒孰练?赏罚孰明?吾以此知胜负矣。”
但是军
制度在长期的运作之下,因为压迫重,负担大,大量逃亡隐匿,朝廷或勾取罪人
军,或
迫民
籍,渐渐地,军
的社会地位每况愈下,民人不愿与之婚姻来往,说是良人,往往与贱民无异。
这群士大夫又何尝不知,明朝卫所制度早已破坏殆尽,不得不转向召募,但士卒
伍、退役又没有成熟的制度。更何况军人社会地位低下,过着刀
血的日
,大明军队里欠饷乃是常事,士卒不肯卖命,时有逃亡,有的
脆在这支军队领了饷之后就投奔另一支军队重复领饷。俗话说“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良家
是决计不会去当大
兵的,罪犯、穷鬼、无赖、盗匪、
民应征
伍成为常态,兵匪不分。
“确有其事。”何吾驺
了
额
,答
。